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地块名称:震泽镇生态运动公园北侧地块
占地面积:33857.44m2(约50.8亩)
土地使用权人:吴江市震泽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
未来规划:地块历史上为农田,规划用地类型城镇住宅用地。
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: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
调查缘由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八号,2019年1月1日实施)第五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截止报告提交之日,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。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
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24年7月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,了解分析得知本地块上世纪以来一直为农田,归属于永乐村,种植水稻、小麦。2011年左右永乐村拆迁,地块被征收,包给种田大户,2018年在地块西南侧建桥,2018年地块东侧、南侧及西南侧鱼塘被震泽生态运动公园一期土壤堆填垫高。2022年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发调查地块期间,于地块西侧修建一条施工便道,施工便道材料是周边双桥村、永乐村拆迁时的砖石碎块。2022年下半年地块停止开发,地块归于政府后,再次作为农田承包给种田大户。本地块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。
三、结论
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分析,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,地块周边主要为公园、学校、居民区、地表水体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,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。但地块内部存在外来堆土,堆土来源于震泽生态运动公园一期及周边村庄拆迁的砖石碎块。外来堆土可能通过雨水冲刷、地表径流、表层渗透等途径对本调查地块土壤及水环境产生影响,同时结合本调查地块未来规划,综合判断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。
四、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
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2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开展了第二阶段调查的现场土壤、地下水、地表水及底泥采样工作。共送检45个土壤样品,5个地下水样品,2个地表水样品,2个底泥样品。根据检测结果分析:本次调查地块送检土壤样品中检出的重金属和石油烃指标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试行)。(GB36600-2018)筛选值第一类标准。本地块地下水及地表水pH、重金属、石油烃以及VOCs、SVOCs有机物,检出情况比对现行国家标准如下:pH、重金属以及VOCs、SVOCs有机物浓度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Ⅲ类以上标准限值,石油烃浓度满足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五、结论
根据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分析,本次第二阶段地块污染初步调查,其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的检测因子均能达标,不涉及超标污染,符合城镇住宅用地的要求,本次调查工作结束,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。
六、地块责任人信息
单位名称:吴江市震泽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
通讯地址: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镇南路1138号
联系人:张强
联系电话:0512-63786213
七、第三方委托调查单位信息
单位名称: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
通讯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
联系人:马冰
联系电话:18260093620